2009年2月8日星期日

超烂记者 1

越來越搞不懂搞不明白,馬來西亞中文報記者的新聞寫作水平,在2009年21世紀的當下,到底去到了怎麼樣的標準程度。

我不清楚是問題出在記者本身,還是新聞系教學教化出了毛病,總讓這些記者們的寫作表現,不僅無法改進,更可悲可怕的是,很多亦不願意改變。

新進的,學的都是前進行的記者教下的那一套。這一套,竟然是6、70年代那些老記者留下的...到了現在仍然不斷使用著。

新進記者不願學,前進記者不願改變,記者的新聞工作和寫作方式何以改正?

我的同行之中就存在還使用老套寫作方式的記者。這些記者不是新進,也不是無經驗,當記者10年以上的大有人在,用30年前的新聞寫作方式,也一樣大有人在。

舉些例子

1."死者的屍體":這種嚴重錯誤,用詞不當的文字,竟然每天在報章出現。甚至中文電視主播,亦照樣讀照樣用。

"屍體"總比"死者的屍體"好。

2."其哥其姐其弟其母其車其家...其其其":其字被嚴重濫用。哥哥就哥哥,姐姐就姐姐,何必"其"此一舉。

3."警方和警員":常常在中文報章看到圖片說明,明知是警員把疑犯帶上法庭,卻硬生生把它說成"警方"把嫌犯"押"上法庭。

4."疑犯和嫌犯":疑犯總比"嫌"犯來得實用。

5."有關":記者在新聞寫作上遇到無法解說的文字、政府單位時,就順理成章把它統一稱為"有關當局"。

有一位做了10多年的老記者,到現在還"有關居民向有關當局投訴有關問題"。真是他媽的有關。

6.身體部位的解說:有記者曾經在他的新聞中這樣寫,"死者的屍體,頭部、手部、腳部受傷..."。也真的是他媽的超爛寫作方式。

"死者身上的頭、手和腳部位有傷痕"。這樣是否會更好?

7."汽車與轎車":現在的人竟然還用"轎"車,不是汽車。

8."此間":這一個字句最爛。請問閣下記者們,"此間"是那一間?媽的...

9."則":則字即使不常用,但卻時常用錯方式。"死者母親在芙蓉上班,父親則在吉隆坡工作..."。簡直是多餘的字句。

"死者母親在芙蓉上班,父親在吉隆坡工作"。是不是更理想?

10."朋友與友人":朋友就朋友,什麼狗屁"友人"。

11."90歲高齡老婦":媽的,90歲當然是高齡,難道是少婦嗎?

直接寫90歲就好,為何還要多餘加入高齡?

其實,中文字或新聞寫作有很大的變化、變動空間。舉例就有
領袖(領導)。
嚴重(特大)。
住家(住宅)。
火災(火警)。
嫌犯(疑犯)。
導致(引致)。
發生(引發)。
旅客(遊客)。
車禍(公路意外)。
救傷車(救護車)。
警方暗探(探員)。
重要人物(核心人物)。
快速發展社會(文明社會)。
扮演重要角色(扮演重點角色)。

新聞從業員這一行,似其他行業一樣需要改進改變,一成不變,肯定去荷蘭。

醒醒吧,看了這篇文章自認是超爛的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