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敵對之間的雙方,
除了挖掘不同陣營的錯過弱點和比較正面的口水戰之外,
最常見的還是通過媒體報章發文告,互相揶揄、言論攻擊和斥責。
有時候的文告戰更似連續劇那樣,有延續性的上、下劇。
民選議員的工作職責,肯定不是人民投訴了,
寫寫信到政府部門單位就當作事件解決和結束了事,
也肯定不是只看溝渠垃圾,
更大的責任性與職務性當然是糾正政務偏差。
可是,我們人民選出來的某些議員,就有這麼一種人,
人家講了一句,他們隔天會渾身不自在,怕輸怕落後,
怕人民不知道他們有做事,立即挖空心思,
管它真的假的,有的沒有的,
拚命找對方死穴,再由身邊吃飽飯沒事做的司爺授招,
來個發文告大反駁。
結果讀者往往看報紙,都會看到這些罵來罵去,
令人煩躁的文告。
更糟糕的是,文告的字數亦越來越長,長到長篇大論。
站在媒體立場,
商品企業搞宣傳登報出廣告,都是以每公分來計算廣告費,
無論是彩色或黑白,無論是全國版還是地方版,
都擬定了廣告價碼。
如果把文告當成廣告收費方式來替這些文告議員算帳,
他們這些年來在報章發的文告,
要了他們一年的總收入也應付不來文告廣告費。
媒體樂意接受議員的傳宣方式,
但,宣傳總有很多模式,
不一定是發文告當成做了大事,
畢竟為民辦事,大家會銘記在心,不會忘掉你們的,
就是別怕輸,
最終文告越發越頻密,
自己樂此不疲的樂在其中,當作了另類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