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9日星期六

骨肉當豬肉

小時候總是打破沙鍋問到底,
愛問父母我們從那裡來,
比較保守的媽媽千篇一律只懂
得說我們是從石頭爆出來,
爸爸也說是在街邊帶回家,
不然就是從垃圾桶撿回來,
不聽教的就會扔回垃圾堆去。
這樣的荒唐答案和謎底到了中學以後才揭開。

不知道現在的人心難測還是難以捉摸,
以前的人走遍海角天崖,求神拜佛,
在送子觀士音菩薩前又跪又叩無非是
希望求得一兒半女,盼後續有人,
有後為大,傳宗接代,
再窮再苦亦要把兒女扶養成人,
很少人會因為利字當頭賣兒求存,典當尊嚴。

可是失去良知的孕婦卻把肚皮當草皮,
骨肉當豬肉,販兒賣嬰求榮,
甚至把這種買賣市場的價碼越抬就越高
,越高就越讓人覺得稀有,
結果有市場便有供應的自然原理反射之下,
販嬰成為了異類的地下交易,
完全失去選擇權和自主權的嬰兒
就這樣變相成為有價有市的商品。

很多年前的中國大陸有套孤兒領養政策,
只要符合要求及通過審核,
外國人可以在中國領養他們認為
合緣的孤兒,並把他們帶到西方世界,
重新生活,後因人權及道德問題,
才沒有了把中國人送到世界各地的不成文謀略。

反而我國那些偷食禁果而珠胎暗結的女外勞,
尤其財迷心竅的婦女卻幹起
這門良心盡失的勾當,
把自己的親生骨肉當大眾衣服賣出去。

警方要對付和把他們檢控上庭的,
不僅是販嬰的媽媽或介紹人,
而是讓人怒不可遏的買家,
畢竟買家才是促成販嬰無法斷根的罪魁禍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