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1日星期五

五十步笑百步

互踩肖像的行為開始漫延燃燒,
這與你先做初一,
我後做十五的意味是相同的原理,
也是人類反擊的一種心態,
更是通過以牙還牙來挽回尊嚴的的另類方式,
民主行動黨領導肖像被燒被踩被污辱,
落得今日的處境,
怪不得別人。

話說身為一州之長的林冠英,
即使避過不踩親向國陣的3位前民聯議員的肖像,
但不代表林冠英沒有犯忌。

錯就錯在以林冠英今時今日的地位身份,
不僅沒有阻止這種無恥的行為,
而且還允許他的議員黨員對肖像踩了又踩,
踏了再踏,
深化了國陣對行動黨的敵意,
結果巫統依樣畫葫蘆,
在林吉祥、林冠英、倪可敏
布條肖像畫上牛角再踩踏,
都是行動黨咎由自取的因果。

同仇敵愾存在在政黨和社會組織裡頭,
別總認為領導干的都是正確零錯誤的,
這種主張個人主義的行為一旦
出現轉折性的變化,
不但無法下放敵對的潛意識,
更恐怖的是在意識中折射出來的觀點,
也肯定是無規律,
甚至會產生激烈的反應。

這一次踩肖像事故引發出來的結果,
告訴大家,
也反映出擔任領導的,
無論在朝或在位時,
都應該履行責任與強化管理制度,
不是你在朝就任由其他人為所欲為、
為虎作倀,
當下台後卻行使另一套模式與態度
來反擊別人的行為,
最終還不是產生五十步笑百步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