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9日星期六

政治大青蛙

又有民聯議員選擇離開行動黨,又是一個離黨
後才被揭發有債務問題的議員,又再是變成了
青蛙的議員,再來是被民聯指稱收受了國陣利
益離黨棄黨的議員。還陶醉在308大選的民聯
,先後有多少位國州議員離黨,又多少人被套
上這些罪名?

人家加入民聯,就不是跳槽,不是青蛙,只有
從民聯跳槽出來的的就是青蛙,就是叛黨。那
麼人民公正黨領導安華、再益、卡瑪魯等等等
等,至少三分之一的公正黨領導,想當年也不
是都由巫統加入民聯。如果說跳槽議員是青蛙
,這些高高在上的民聯領導絕對是大青蛙,叛
離國陣巫統的青蛙蛤蟆。

手掌一個拍不響,民聯議員退黨後才來揭發他
們的臭史臭事,不保留公開議員的私隱和債務
,難道這些退黨議員選擇離黨前,都沒有半點
債務問題,難道個個都身家清白,連包青天也
審理不了?結果人家厭倦民聯理念退黨,自認
清高不會跳槽的其他國州議員就一窩蜂批評他
們,又要起訴又要賠償,人身攻擊搞到退黨議
員無地自容,身敗名裂,何必咧?

行動黨奈何不了議員一個個離黨,唯有使出
2008年大選前提出的行動黨候選人行為守則條
約,要所有競選人簽下不平等條列,闡明跳槽
者必須賠償500萬令吉大元。

可是,這份條約只不過是彰顯候選人的行為守
則,要他們聽聽話話的約定而已,實際上卻不
受法律約束,不能夠成為把退黨毀約議員控訴
上庭的訴狀。看來民聯和行動黨「旺」了兩年
後開始行霉運,需要想想辦法改運,不然如何
熬到下屆大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