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2日星期六

政治掛鉤

執法單位的獨立與專業性質,不能夠與政黨相
提並論,政黨可以是由不同結構與方針結盟,
就好像聯合國由100多個國家組成的道理一樣
,執法部門是執行法令法規,不可以與政黨掛
鉤,失去了這個基礎,等於失去基準,失去威
嚴威信。

大馬皇家警察今年不知是否犯太歲,流年不利
,引發民憤的特大案件沒完沒了,一波未平,
一波又起。警方的專業和操守跌到谷底,前路
崎嶇,看不到明天會更好,也沒有當黑夜過去
終會有陽光的期待。更令民怒難熄的是,博出
位的政治人物卻總愛為警方定位,出手干預和
批評。

如果警隊失去方向,迷失方針而與政黨掛鉤,
它的專業理性肯定難以釐清,執法標準或許回
頭經已百年身。在理論上,政治人物往往以監
督警方工作效率來美化和干涉警隊的公正和公
平性,假使執法部門也認為這是善意的動作,
再如何專業專職的執法部,走到最後,還是逃
離不了政與執之間存在的,讓人不解的,糾纏
不清的關係。

不管是警方還是其他執法單位,產生政與執的
掛鉤,不但會繼續衍生更多社會問題,更多解
決不了的奇難雜症,而且無法淡化人民對執法
部門的壞印象和形象。缺乏獨立專業環節,警
隊或其他性質的執法單位,何以說服人民再相
信你們?

警方必須與政治脫鉤,才不會在辦事方向上受
人民白眼,才不會在面子書上被人民數落,才
不會被標記為政治傀儡。